現實,不乏一些女孩在戀愛中,討要關心、擁抱、物質,一方面認為自己的要求並不多、並不高、並不過分;另一方面也自認為這樣的要求理所應當。但每每討要無果,總會受傷、受挫。
遇到這類諮詢時,我總能想起當下很流行但卻給女孩們很多誤導的一句話:
“要嘛給我錢,要嘛給我愛,要嘛給我滾”。
其實,要愛與要錢、要飯是一個意思。
很多人不明白,“要”——就是一種證明,就是一種顯示。
證明了自己無愛的現狀,顯示了自己缺愛的根源。
同時,要愛的人更不明白:要錢、要飯是一種無奈的一種生存狀態,並不是可喜可賀、可讚可嘉的行為。
其實,從心理學角度來看愛情,愛是人際之間最強烈的魅力的吸引,所以現實中,沒有幾個人願意承認自己的貧窮狀態,願意向對方展示自己的殘疾本質或承認無能力的狀態。但戀愛或婚姻的絕妙就在於:親密關係中的伴侶,願意把自己真正的狀態一覽無餘。
02
女孩們會不管不顧地展示自己“缺”的模樣。
她們以為唯有在戀愛中,人的“安全感”和“愛”這兩個基本心理需求可以同時得滿足∶
一是無條件被人接納,
二是在所愛的人那裡得到滿足。
特別心裡愈空虛或愈不成熟的人,愈容易依賴對方來支撐你脆弱的自我價值感。不知不覺地,期望對方能隨時隨地無條件接納她、隨時隨地把她擺在第一位;心理愈沒有安全感的人,日後對伴侶的要求愈是加倍;過去受的傷,要從現在愛的關係中加倍討回。例如過去在家中被忽視的,現在會不知不覺地要求伴侶不斷給她注意力;過去被管得太厲害的,現在會要求伴侶信任你,給她空間。彼此互許終身之後,她會覺得∶“為什麼我所要的,你卻不給我?”
在愛情中的人,心理上往往退化回到嬰孩時期——我有什麼需要,不用開口,爸媽就應該知道,而得到照顧最好的辦法就是哭鬧,但在成人的世界中用哭鬧,處罰對方,強求他來滿足她心理需求的方式,是行不通的。
其實,這是深度心理學“移情作用”:就是把對過去生命中一些重要人物的情感轉移到目前所遇到的人,或者,曾想從一些重要人物身上獲得卻未能如願的情感需求,希望從目前的關係中得到滿足。
03
一時的生活艱難,無論是要錢還是要飯大家都還可以援手相助。但戀愛或婚姻中的幾年幾十年的相伴,只靠一人的付出與努力,勢必不如雙方共同攜手所創造的幸福。
渴望一個擁抱,一直生他的氣。她們視自己為受害者,這讓她們處於一種無力的狀態,因此也就否認了自我提升和自我改變的機會,她們將焦點放在自己得不到的愛上,既無法看清已經領受到的愛,也無法領受可能仍然會得到的愛,像這樣不斷渴求別人再做更多,就會從而忘我地繼續執著於他們,忘記自我的提升與進步,忘記了自我也是愛的發出者。
愛不是一種作為而是對人深度的敬意,接受每個人都是單獨的,在任何情況下,我們對於事情為什麼這樣發生,人為什麼會用某種動作行為,都只能有片面的了解而已,生命絕大部分依然神秘,超越了我們的理解。我們唯一能做的,讓生命中所有重要的事情按照事情的本身而發生,不是要求事情按照我們的預設想法而發生。
在愛情中,愛就是尊重和理解對方的行為,並願意了解對方為什麼會這樣的行為,並願意不斷提升自己愛的能力,不斷提升自我內在的價值感與安全感,以期在與伴侶的長久歲月中收穫兩顆心靈的堅強與豐盈。
女孩們——做“安全感”的富翁,做“愛”的豐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