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宣判的李陽家暴離婚案讓我想起了自己生活中最煩惱、最困惑的一段感情。
儘管我當時受到的傷害絕沒有李陽妻子遭遇的那麼嚴重,然而,我的經歷仍讓我陷入了深思──我到底能忍耐自己被虐待多久?
我從來沒有公開講述過或寫過那段感情,因為這完全是一件私事。但是如果我的故事能夠幫助哪怕一個人脫離這種危險的境遇,我願意和大家分享這段往事。
了解虐待
當我們提到虐待的時候,我們往往會聯想起關於那些被打得鼻青臉腫的女性的可怕新聞報導和微博圖片。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虐待都是身體上的。而且,雖然女性更經常成為虐待的受害者,但男性也常常是受害者──特別是精神虐待(emotionalabuse)的受害者。精神虐待可能帶來同樣的破壞性,甚至更令人費解。
精神虐待令人費解是因為在擺脫虐待的過程中,最困難的一步就是識別它。畢竟,對尚未意識到的問題,你無從下手。心理學家特倫斯?里爾博士(TerrenceReal)在其暢銷書《婚姻新規則》(TheNewRulesofMarriage)中對虐待行為做出瞭如下定義:
(1)呼來喝去,大吼大叫。
(2)惡言相向,說任何以“你這個……”開頭的句子。
(3)羞辱或侮辱,說別人品行惡劣或一無是處。嘲笑、譏諷、挖苦別人、亂開玩笑或自視過高。
(4)對另一位成年人指手畫腳,告訴她該怎麼做、怎麼想或作何感受。
(5)信誓旦旦,卻言而無信。
(6)撒謊或擺佈別人:故意歪曲事實或者欺騙性地改變行事方法,以達到控制伴侶的目的。諸如:“別擔心我。我淋著雨也沒關係。去吧,你玩得開心點。”
當我讀到上述定義的時候,我的第一反應是:難道這些行為都算得上虐待?這些都稀鬆平常啊!
不過,我隨後意識到,里爾博士是正確的。
他列舉的上述行為都是將來可能出現身體虐待的預警信號。並且,這些行為本身就是虐待行為。
虐待在健康的感情中沒有容身之地
專家們認為,當你和伴侶同處一室時,如果你發現自己不得不謹小慎微──始終小心翼翼地關注自己和別人的言談舉止──以避免你的伴侶大發雷霆,這就是你身處虐待關係之中的一個最佳信號。
虐待在健康的感情中沒有容身之地。一點兒也沒有。
人們或許會問,那些處在虐待關係中的人,為什麼就不能離開呢?
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也許只有那些經歷過的人才能給出完整的答案。
如今,你可能不會覺得我是那種會將自己陷入虐待關係之中的人。畢竟,我非常自信,我受過一流的教育,又有著全球化的職業經歷。
但是,我曾經和一個施虐者交往過。
他看起來不像個施虐者
起初,他看起來就是完美男友的化身:聰明、風趣、有魅力、帥氣,並且在他的行業領域內備受尊重。
不過,他在控制憤怒情緒方面有問題。
只要他感到被輕視或者不被尊重,他就會大動干戈。他從來沒有打過我,但他大吼大叫、厲聲斥責,嘴裡說著關於我和其他人的不堪入耳的話。
引起他憤怒的幾乎都是區區小事,但是他激憤的謾罵可以持續幾個小時,最終以我淚流滿面、我們倆人都筋疲力盡而告終。除了我以外,幾乎沒有人見識過這些場面,因為他煞費苦心地粉飾著自己的面子。
他似乎對我的家人和朋友最為苛刻。他抱怨滿腹,向我數落著他們中的每一個人。他還以此為理由,開始把他們從我們的生活中疏離出去。離開了我最需要的人,我開始孤立無援起來。
回首往事,一切不言而喻:我早就應該離開他。
然而,一旦我開始和他交往,突然間,脫身似乎變得很難。
我沒有離開他,因為當他不咆哮的時候,他很風趣、體貼,又對我很好。他很善於道歉,而且他總是向我保證再也不會這樣了。我又是個樂觀主義者,我相信事情總會有所好轉。
我沒有離開他,因為我覺得如果你愛一個人,你就應該愛屋及烏。畢竟,我也不是完美的,還有,難道成長不就是學著接受生活的本來面貌嗎?
我沒有離開他,因為當其他所有人都不能理解他的時候,他說他需要我。而我也以為,我能夠幫助他。
我沒有離開他,因為變化令人恐懼,想到自己將孤身一人也令人恐懼。走出這段感情實在是太難了。我很累。我不想從頭再來,到未知的世界裡再次冒險。
我沒有離開他,因為我沒有勇氣去傾聽自己的心聲。在這個時而冷酷無情的世界上,至少有人能抱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