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七年之癢”的特殊意義

  七年之癢是一個舶來詞。按照詞義,七年之癢很容易被理解為到婚戀第7年才產生的不輕不重的問題,一般常被稱為是審美疲勞。

  不過,在筆者看來,七年之癢並非指到了第七年才產生問題。實際情況是,問題早就產生了,但兩人都在忍受,給對方也給自己留點機會。然而,到了第7年,再也不願意忍受了。所以,七年之癢並非僅僅是輕輕地癢,而可能是大問題。

  只是,為什麼是第7年,它有什麼特殊含義?

  心理學理論認為,6歲孩子的人格結構和智力機構基本定型。也就是說,孩子的第一次童年是六年,從第七年開始,開始第二次人格結構和智力結構的童年時代。這似乎也能解釋為什麼會有七年之癢。

  在婚姻生活中,面對無法實現的改造夢想,雙方都會有巨大的失望,會驚訝地發現,這個最親密的人根本不是想像的那樣,他(她)似乎完全是另外一個人。

  所以,七年之癢,其實意味著一種幻覺的破滅感。

  由此,這也是一個巨大的契機。假若兩人都看到了對方的真實存在,並願意接受彼此最真實的一面,那麼,一個新的、真實的關係就會得以建立,這個關係看起來不如前6年的關係那麼動人,但它更穩固、更牢靠、更有彈性也更輕鬆自如。假若這個關係發展下去,它會越來越深入,越來越迷人。

  所以,當陷入七年之癢時,不必惶恐,也不必沮喪,相反應該去認識到它的價值,並接受自己的幻滅感,這種幻滅感一定是好的。只有當幻滅感產生後,接下來的相處,才可能是回歸到真正意義上的相愛,兩個幻影,不管多麼迷戀彼此,都不過是幻影而已。接受真實的彼此,相愛才能走得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