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說是“一夜性”還靠譜點兒。人原始慾望的衝動,往往就在雙方看對眼後瞬間被激發。一夜性是兩個陌生男女相識後,純肉體的雙方需要,經過一夜的交歡,第二天各自離去,不留一片雲彩。不過關於這種“天亮之後說分手”式的一夜性,其實更多時候是人們站在男性角度解說的,是為了滿足男性偷腥的心理的一種“遊戲”安排。
對於女性本身,是否真能從一夜性或一夜情之中享受到樂趣,還真不一定。先拋開“情”這個字,只說“性”本身,一夜性的發生,多半女性需要做比男人多一些的準備。生理結構決定了女人必須有更多的自我保護行為和措施,才能獲得跟男人同樣的性平等。她不可能完全跟個男人一樣很輕鬆地享受這種“短平快”的刺激,理由是第二天說分手容易,萬一出個“問題”,姑娘你找誰去?那個瀟灑走掉的男人,人都找不著了,只能你自己鬱悶著去處理“一夜性”所帶來的生理後果。
我知道在發生“一夜性”的故事裡,事前不懂得保護自己的姑娘們有很多,貌似瞧著很瀟灑,之後苦不堪言只有自己知道。想玩女權主義可以,但前提是別傷自己,站在女性的角度,我是不贊成一夜性的,至少天亮之後,你得要他一個電話。
至於“一夜情”的發生,多半是二人之前其實已經相識一陣,相互曖昧許久,一夜之後,第二天說拜拜。在我看來,這種情況多半是經過一夜之後,發現對方與想像中差距很大,造成了幻想和現實之間的落差。第二天說是各自狼狽而逃走,還差不多。凡一夜之後說拜拜的,多半是這種原因。如果真是情投意合,再有現實的困難,二人還是會發展成“多夜情”的。當然也不排除少量的身手矯健分子,就為了圖個瞬間刺激,經常搞一夜性,完事就忘掉。但實際生活中,這樣的人其實不多。畢竟對方是個人,不是物,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這個性成本還是挺高的。如果真想這樣瀟灑,還不如去找有償服務,那更省事。
所以一夜情或一夜性,肯定不會是一件很瀟灑的事。兩個同樣瀟灑的人碰到一塊兒才能玩,只要有一方不夠瀟灑,這事就完蛋。話也說過來,兩個都瀟灑的人,碰上的機率並不大。假如真碰上了,沒準乾柴烈火,真對上了眼兒,各自都收手,兩人就談上了推拿式的戀愛遊戲了。
遊戲人生的人,往往最後被遊戲玩兒。瀟灑的人,最後被瀟灑玩兒。這是真理。因此,“一夜情”這詞在生活中基本不存在,即使假裝存在了,也是個比較難看的存在結果,一點兒美感都沒有。你有多少次第二天醒來,瞧著一張睡在旁邊陌生的臉,就想趕緊下床逃走的經歷,恨不得此人今後再也不想見到?所以,下次你再想玩這挺二逼的遊戲時,最好折騰到後半夜就逃走,完全不用等到天亮再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