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性反映,其妻子在每次性生活快進入高潮時,總喜歡抓、咬自己。他很不理解,因為他的妻子是位教師,平時文靜溫和,對他也很體貼,按理說她不該在那個時候對自己“狠下毒手”。他也曾經看過些關於性心理的書籍,發現他妻子很像書上所說的性虐待狂,更讓他不理解的是自己好像對妻子的這種做法並不反感,甚至很興奮。後來一個偶然的機會,他聽人說虐待狂會愈演愈烈,要趁早治。他為此而憂心忡忡。
其實,愛可以用非愛的方式表達出來。夫妻間在性生活中有一些粗暴行為,不僅不反常,而且很正常。國外有人調查,在美國有5%~10%的夫妻過性生活時出現過抓、打、掐、撓等行為,並能從中得到很大樂趣。雖然這些行為與性虐待有些類似,但由於雙方都很有理智,掌握著分寸,也就不會給對方帶來真正的傷害。所以上文所述這位朋友的擔心是沒有必要的。但他的困惑卻提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恩愛夫妻為什麼不能用溫柔的方式來做愛,而是要用近乎暴力的手段來過性生活?
的確,這正是問題的實質所在。在日常生活中,感情深厚的夫婦是不會用粗暴的手段對待對方的,甚至說一句粗話都怕傷了對方的心。但到了過性生活的時候,事情往往就變得不一樣了。為了追求強烈的快感,就必然要求性行為有一定的力度,不一定是因為這個動作就能帶來更大的快感,而是因為通過有力而劇烈的動作,能加劇快感的升級。
在性健康諮詢中,我們發現,在粗暴的性行為中,“咬”這個動作是比較普遍的。有人說,不管是男咬女還是女咬男,都是想給對方留下印記,這種解釋很多人都覺得不妥。有學者認為,這是因為親吻是最普通的愛戀動作,在性生活的準備階段中也經常使用。隨著性快感的升級,這個溫柔的動作顯然變得缺乏力度了。當人們愛的感情加劇到無以復加的程度、不知道怎樣才能表達自己的感受時就會自然地把親吻升級為齒咬。
有一個調查顯示,在性生活中用抓、咬、掐等動作的人,女性明顯多於男性。因為男性是性生活的主動者,具體操作是由他來完成的,如果他覺得有必要加重刺激,完全可以把力氣使在性交動作上。女性則沒有這個便利條件,她們雖然可以用主動精神來參與性生活,但一到具體行為上就只能是接受與等待了。當她們覺得需要表達強烈感情時,就會另闢蹊徑,抓、咬等動作也就在所難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