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室戰小三:從“淑女班”到“太太學院 ”
11月“國內首家教授女性經營婚姻情感課程”的“太太學院”隆重開學,這所學費達10萬元之鉅的“學院”,將“防范小三”作為重中之重,話題十足,立刻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其實,太太學院並不罕見,教做菜的、教插花的早已有之。北京這家新開的太太學院之所以名揚四海,是因為學院課程裡包含了“防小三”。不管這門課是必修還是選修,對於一部分女同志來說還是相當具有誘惑力的。小三要不要防?當然要防!雖說戀愛自由,但小三破壞婚姻、拆散家庭也確實不太道德,作為正室,加強防小三的意識和技能實在無可厚非。
但是聽幾堂課就能解決“防范小三”這個頗有“普遍意義”的問題嗎?更有網友質疑,“經營婚姻情感”,那是夫妻雙方的事,為什麼獨獨找“太太”們來上課?有人認為這還是反映出“男尊女卑”的觀念。
但也有人認為,無論是從最初的“淑女班”還是到現如今的“太太學院”,女性為了提升自己而參與培訓,本身並沒有錯,大家也可以從學習中得到樂趣,並不一定是為了取悅男性。防小三課程有多大實用性,大家都會有估量,上“太太學院”大可以看作是女性之間的一場較量,是女性追求自我提升自我的體現。
岳母不要房:婚姻法新解釋衝擊國人婚戀觀
2011年8月,婚姻法新解釋一出爐,就引發了社會震動,對國人婚戀觀產生了重大衝擊。一時間,由婚姻法新解引發的話題鋪天蓋地,屢屢刺激著都市人情感倫理的神經。
其中,“婚前房產歸屬”話題最引人關注和爭議,根據婚姻法新解,婚前房產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資購買,則屬個人財產,離婚後不能分割。由此引發了各種解讀,有人擔心此舉偏袒強者助長出軌歪風,或導致“老公出軌老婆可能要被淨身出戶”情況,不利婚姻穩定。
同時,也有人認為婚姻法新解釋體現了公平原則。“如果有些女性結婚時一毛不拔,那未來沒有保障也是合理的,男方已經供你白住了。”網友“八卦秀場”的話代表一部分人的想法:“司法解釋三打擊了結婚不肯出錢買房的女人和無房不嫁女的丈母娘們。”婚姻法新解一出,更有丈母娘放出狠話:啥都不陪送也要給女兒買房。
究竟“婚姻法新解”是偏袒強者,還是保護弱者?法律界人士、情感專家見仁見智。而凸顯物權的新司法解釋讓還沒結婚的年輕人感到了婚姻的現實和復雜。感情和金錢的糾結被攤開,直接而赤裸的財產關係帶來巨大的衝擊,打破了原有的浪漫期待。當女人明白不能把結婚當成人生第二次投胎,找老公不是找房東時,也許會促使女性更加獨立,最後導致兩性關係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