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性暴力的心理分析

  有一位女子來信談到她的婚姻生活中辛酸、痛苦的一面。

  她說,她並非不愛她的家庭,但卻忍受不了她丈夫強迫她過性生活的行為。她丈夫愛飲幾兩“黃水”,晚上數盃酒下肚之後,往往提出性愛要求,而她則不滿丈夫的行為,往往採取不合作甚至拒絕的態度。結果,丈夫採取強迫的手段滿足自己的性慾,她則無可奈何地屈從於暴力行為之下。她感到屈辱、無助,就如同一隻羔羊任人宰割一樣。她不明白,本來屬於夫妻生活中正常的組成部分,為什麼會變得這樣令人討厭,她也不知道該如何才能解脫自己。

  這是婚姻中性暴力的一種形式,我們可稱之為“婚姻中的強姦行為”。它的特點在於,由於各種原因,致妻子拒絕了丈夫的性要求而促成了強迫性性行為的發生,結果是從身心兩方面破壞了女性的自然平衡。

  美國婚姻心理學家托比認為,在性生活中出現的這種由丈夫強迫而行的性交活動,使得成年女性一下子陷入“是妻子還是妓女”的屈辱處境中。無疑地,這種狀況令女性心理上比身體上受到的損害更嚴重,而心靈的創傷,往往是難於彌補的。一旦女性由此而產生厭惡情緒且不斷受到刺激強化,則夫妻關係會陷入一種惡性循環,最終有可能導致婚姻關係的解體。本文開始所提及的那位女性,恰如我們所分析的那樣,已陷入了惡性循環之中,如果任其下去,可以相信,她尋得所謂“解脫”之日,就是婚姻關係解體之時。

  那麼這種“婚姻中的強姦行為”,是否具有普遍性意義呢?什麼樣的家庭才容易出現這種強迫性的男性行為呢?

  讓我們來看看另外一個例子。

  小丁也是一位飽嚐“婚姻中的強姦行為”的女性。她生於一個父權思想十分濃厚的家庭,從小見到的是男性至上主義十足的父親頤指氣使和母親對父親的逆來順受。耳濡目染,養成了她默默忍受一切的性格。由於家境的關係,她只讀至小學畢業。結婚後,她更是承擔起全部的家務勞動,並如同她母親一樣,服侍著文化知識同樣不高的丈夫。

  小丁的家庭背景有一定的代表性。實際上,研究婚姻問題的專家們通過大量的調查已得出結論:在以男性為主導作用的低階層家庭中,孕育著強大破壞力的暴力行為方式。婚姻中的強姦行為,通常更多地發生在由婦女一人承擔全部家務勞動的低層家庭中。

  從男性心理的角度看,有的心理學家認為,男女之間的性交活動是男性自尊和自我信任感的性學基礎,如果在性生活中,他感到由於妻子性拒絕所造成的不安,通過使用暴力行為獲得性的滿足後,會把這種威脅到自尊和自我信任感的不安消除之,那麼,他就會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這種性暴力行為。這就是為什麼一個家庭中婚姻強姦行為會不斷重演的心理學基礎。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不難看出,要消除這種婚姻中的性暴力行為,最根本一條是使女性在家庭中具有與男性一樣的平等地位。這是從歷史、社會家庭結構以及大量事實中所得出的結論。當一個家庭中的男性具有公正誠實、知情識理的人品,便有可能做到平等對待婦女、平等地將自己的妻子看成是最好的伙伴,婚姻中的強姦行為也就會消失。至於一些具體的解決辦法,就留待個案諮詢時詳細作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