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選擇同居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這裡講的“同居”,是非婚姻的固定的兩性關係。過去,非婚同居被視為不合法、不道德之舉;而在西方某些“文明”社會,同居被視為現代男女的時髦生活方式。據統計,美國90年代最終走上紅地毯去舉行婚禮的新娘中,一半曾與男友同居。我國近幾年也有不少都市女性採取這種生活方式。她們是怎麼想的呢?她們的選擇對自身有保障嗎?

  小晨(30歲,證券公司高級職員;同居時間:1年;同居原因:可以天天相守。) 我與平是大學校友,在一次聯誼舞會上認識,很快就墜入了愛河。畢業後,我們雙雙留在深圳。為了天天相守,我們索性租了一間小屋,住在一起。可是,一年之後,有一天我回到小屋,發現他留下一封信走了。他說他是真心愛我的,但一個男人如果沒有錢,何以面對自己心愛的女人?他還說深圳並不適合他,他要去北方尋求自己事業發展的根基。我傷心,我哭泣,我等待,但是他一直音訊全無。隨著時間的流逝,我的心已逐漸平靜下來了。其實,我們之間從來沒有承諾過什麼。我們相互擁有過,在一起快樂過,這就足夠了。

  芳芳(27歲,小學教師;同居時間:3年;同居原因:為了有個伴兒。)從鄉下考入師範學院,又分到市內一家小學工作,那年我剛滿18歲。我的同事大部分來自城區,年齡與我不相上下。令我羨慕的不是她們離家近,也不是她們打扮漂亮,而是每到晚上,大都有一個男孩來接她們去逛街、看電影、遛商場。到了周末,他們更是成雙成對。在同事的眼中,我彷佛是一個沒人愛的“灰姑娘”。因此,當他出現在我身邊時,我很快就接納了他,並瘋狂地愛上了他。我自然而然地住進了他家。從此,我在同事面前再也不覺得自己是沒有人要的“灰姑娘”了。後來,我和他在學校附近租了一間房同居。每天都是我做好飯菜等他回來一起吃。我現在即使想退出都不大可能了,只等著各方麵條件成熟了就結婚。

  李瑩(30歲,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同居時間:6年;同居原因:為了磨合。)我結婚前,曾經和愛人同居了6年。很幸運,同居使我們走進了婚姻。共同的生活,使我們完全暴露了自己,彼此的一切都毫無保留也不可避免地在對方面前顯示出來。我愛吃淡,他愛吃鹹,於是就變通為不咸不淡。我要早睡,他要晚睡,於是就統一成不早不晚。我要逛商場,他想看電影,於是就調和為先逛商場後看電影……所有這些在愛情中也許不值一提,但在生活中卻是矛盾的導火索。6年的生活中,我們就是這樣不斷地適應和改變著。在無數次反復之後,我們都沒有感覺厭倦,並且在各方面都達到了高度的一致,所以我們結婚了。

  艷萍(27歲,大學教師;同居時間:2年;同居原因:一時衝動。)我與男朋友是在網上聊天時認識的。近半年的網上交流使我們彼此了解了很多。他曾經開玩笑地建議省下兩個人的電話費和上網費,一起去租間房子,當時我並沒有當真。直到有一天,他帶我來到一間空房子,對我說:“這將是我們的家,我給你配了一把鑰匙。”這當然不是求婚。他始終強調自己是負責任的成年人,並且堅持不讓婚姻成為一場沒有把握的賭博。我站在房子中間,骨子里女性的某種情感一下子被喚醒了,就好像是要參加從小就愛玩的“過家家兒”遊戲。從此,我們開始了愉快的同居生活,共同迎接每一個早晨,也共同回答生活給我們出的一道道難題。其實,你要是問我將來會不會嫁給他,我會老實地回答,我還沒仔細想好。

  麗麗(28歲,公司職員;同居時間:2年;同居原因:為了愛的名義。)相戀了一年,在一個夏日的午後,他擁著我輕輕地說:“我一個人住著好寂寞……”看著他的眼睛,我絲毫沒有猶豫就帶著憧憬搬進了他那間簡陋的小屋。在愛的名義下,一切都是那麼的順其自然。我和他很快便適應了同居的生活,每天上班、下班、買菜做飯、洗碗收拾屋子。這段日子很平淡但是很真實,很瑣碎但是很浪漫,至少讓我對自己的選擇不後悔,而且還有那麼一點感動。所有認識我們、熟知我們故事的朋友都覺得我們生活得那麼幸福。就在我們自己也陶醉在這融融之樂時,問題開始出現了。同居一個月以後,也就是我和他對這樣的同居生活有了充分的認識和體會以後,第一場“戰爭”爆發了。起因很簡單:我下班回家後接到他的電話,他說要同幾個哥們一塊兒吃飯,可是一直快到晚上12點才聽見門鎖扭動的聲音,接下來便是我的哭訴,他的道歉,雙方握手言和。但是逐漸地我和他為這樣的事情爭執的次數越來越多,起初的浪漫和幸福好像變得很難得了。一次次平靜過後,我才漸漸地發現了矛盾的原因。同居畢竟是同居,因為沒有名分沒有親人朋友的認同,這樣的感情容易讓雙方陷入尷尬的局面,我和他已經讓彼此沒有自由,沒有隱私的空間了。於是半年後我們又分居了。但分居並不等於分手,在接下來的日子,我們一切都回復了往常的軌道,下班後各自回家,有時間通通電話,到了周末再約會。雖說在一起的時間少了,但是我們彷彿又找回了原來的那份牽掛、那份思念、那份愛情。

  高暢(31歲,演員;同居時間:7年;同居原因:為了自由。)我熱愛自由,不會附屬於任何一個男人。我很喜歡同居這種生活方式,當然我也不反對別人結婚成家。婚姻,對大多數人來說是必要的。建立一個家庭,有一方屬於自己的天地,在那裡生兒育女,的確是很令人嚮往。但是我就不行。我有自己的特殊情況,也有自己的生活追求,我不可能與一個男人建立一個固定的家庭。但作為女人,我也同樣需要愛情,需要伴侶,需要支持和依靠。我可以一個人漂泊,更願意與異性共同生活,但是我永遠做不了賢妻良母,永遠不能為了家庭而放棄我熱愛的藝術。所以,同居對我這樣的人來說,是最好的家庭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