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研究:婚前同居離婚率高一倍

  同居,比拍拖深一層,又比婚姻淺一層,基本上不受法律保障。三四十年前,同居在美國還是比較罕見的,多見於藝術家人群和一些“問題人群”,被社會認為是“不道德”的。據統計,1970年美國有50萬對同居男女,到今天這個數字接近500萬,此外還有數百萬人曾經同居過。有些男女選擇以這種方式一直共同生活下去,再也不結婚了,但只是極少數。目前美國90%的年輕人仍然願意結婚,婚前超過​​一半人曾經同居,但在瑞典、法國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同居已經開始取代婚姻。

  原因:只為省點房租?

  美國密歇根大學社會學家帕米拉·施默克說,年輕人認為在結婚前不共同生活過一段時間是很傻的,他們不想重蹈上一代人的覆轍,匆匆結婚卻以離婚告終。因此,同居只是一種有用的手段,可以避開不幸的婚姻和離婚。據統計,約有一半的同居者最後選擇分開。

  美國賓州州立大學社會學家保羅·阿瑪託說,人們在選結婚對象時,比選同居對象挑剔得多。很多人同居只是為了分擔生活費用、多一些安全感,或者只是想有個伴,但並非很投入這種關係。

  同居的男女住在一起,幾乎都是出於偶然。例如,他們總是處在一起,而一方房子的租約剛好到期了,乾脆住在一起吧!同居的另外一種情況,是一方不能肯定另一方是一塊合適的結婚材料:他愛喝酒,她吵起架來不是人……於是他們不作承諾,試驗性地住在一起。

  危害:不穩定性的困擾

  近年來的研究指出,同居對親密關係有不良影響。婚前同居者的離婚率是婚後才住在一起的人的兩倍。選擇同居的男女對婚姻、離婚的傳統觀念比較少,不覺得婚姻有什麼神聖的。這意味著,同居男女結婚以後,一旦婚姻出現病態,就會比較容易決定離婚。

  有些社會學家認為,未婚同居容易離婚還有別的原因,例如家庭年收入低於2萬5千美元時,婚後頭15年離婚的可能性上升。施默克稱,有錢意味著未來經濟穩定,生活在安全的環境中,這都比同居的因素更重要。調查發現,很多同居者往往收入和受教育水平都較低,均能損害彼此關係。

  研究還指出,在婚禮交換宣誓之前就住在一起的人婚姻質量較差,婚姻滿意度較低,爭吵較多,交流較差,忠誠度較低。學者們認為,對同居的愛好削弱了親密關係中的承諾。這意味著,人們同居本來想保證婚姻質量,但可能適得其反。蘇珊·布朗發現,同居男女更容易感到抑鬱,這與他們不穩定的財務狀況有關。因此,長期同居是很少見的,大部分人在5年內分手或結婚。她說,對未來關係的不確定性是困擾同居者的問題。

  同居還產生一個嚴重問題:孩子。40%的同居者有孩子,美國大約有350萬孩子與兩個未婚成人住在一起。在心理健康和學習成績上,這些孩子都比已婚父母的孩子都差一截,這與同居關係的不穩定性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