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PK30:男人心理大對決

  人到三十,是件很可怕的事情。這件倒霉事終於讓我給碰上了。

  人到三十,我覺得最要緊的事情,就是自我反省。反省的結果是:和十年前相比,我墮落了,生活方式不對勁。

  但是,要我回到十年前,打死,我也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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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並不覺得現在有多麼好,可悲的是,我已經習慣了——可見,習慣是墮落的第一步。

  1:二十歲的時候,給女朋友寫情詩,寫小條子:“今天晚上你有空嗎?”三十歲的時候,給老婆打電話:“今天晚上我很忙。”

  2:二十歲的時候,覺得自己到了三十歲,肯定已經為人類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三十歲的時候,看書開始注意名人的年表,喜歡將名人成名的年份,減去他出生的年份。如果小於30這個數字,就很掃興;如果超過30,就很開心;碰到那種四五十歲才幹出點事的例子,就覺得來日方長。

  3:二十歲的時候,覺得自己是個天才,而天才都不必活得太久,簡直是越短命越好。三十歲的時候,居然並不打算去上吊。雖然,在這個年紀,雪萊已經淹死了。肺結核患者濟慈都死了四年了。

  4:二十歲的時候,去看畫展,走到一幅裸女面前,就告誡自己:這是藝術,我在審美,康德說“審美是不帶功利目的的。”總之,就怕自己的腦子想到不該想的地方,更怕自己的身體當場耍流氓。三十歲的時候,把性感女郎的圖片做成辦公室電腦的屏保,在每一個飯桌上說葷段子。

  5:二十歲的時候,覺得一身臟兮兮的牛仔服就帥呆了。三十歲的時候,開始天天燙襯衫,而且清醒地知道:第一,自己再也帥不起來了。第二,自己從來就沒有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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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二十歲的時候,如果碰上現在的自己,肯定會很厭惡——母親教育了他那麼多年,簡直是浪費。而現在的我,看到二十年前的自己,肯定會覺得——我們的教育有問題。

  7:二十歲的時候,可買可不買的書,一律不買。三十歲的時候,可買可不買的書,一律買,成捆成捆的往家裡搬。然後這些紙張被堆在地上,像等待接見的客人一樣,翹首以盼那位尊貴的讀者。

  8:二十歲的時候,大家湊十塊錢就可以到小飯店裡喝一頓,也不怕喝醉了誤事——因為根本就沒有事可以誤。三十歲的時候,白酒不喝了,喝啤酒,也不往死裡喝了——一個三十歲的人,醉醺醺,暈乎乎,說很多真話,實在不是一件很得體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