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成長之路上,總是少不了犯錯,也少不了自我批評。作為一個黨員,黨員的自我批評很重要。既然是黨員,就要以身作則。給市民們樹立好的形象。那麼,批評和通報批評有著怎麼樣的區別呢?
一、自我批評
現實生活中,某些人似乎有這樣的毛病,總是喜歡批評別人,而不喜歡被人批評,更不喜歡自我批評。其實,自我批評會給自己帶來很多好處,既能取得別人的監督和幫助,能夠得到別人的諒解,最終贏得別人的認同和信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缺陷和不足,在改正的同時,也要看到在整個集體中,大家是可以互補,可以整合資源的。自我批評必須了解全面認識自己的缺點與不足.可分為自我總結和反省。古代就有“吾一日三省吾身”的思想,而我經過自己總結也找到自己的優缺和不足。只有經常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虛心地接受批評才能不斷地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
二、黨員的自我批評
勇於和善於開展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是我們黨在長期革命和建設實踐中構成的優良作風,是增強黨的生機與活力的一大法寶,也是搞好先進性教育活動的重要指導原則。確保當前正在進行的分析評議工作不走過場、不出偏差、取得實效,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尤為重要。只有經常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虛心地理解批評,才能不斷地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敢於亮醜,嚴於解剖自我,是自我覺悟的表現,是進步的開始,得到的將是組織和周圍同志的讚許和肯定;善意地、實事求是地指出他人的缺點和錯誤,是關心和幫忙同志的善舉,得到的將是同志的理解和感激;虛心地自覺地理解別人的批評,展示的是自我的寬廣胸懷和知錯就改的勇氣,得到的也將會是自我的進步和同志的信任。
三、通報批評
通報批評屬於行政處罰範疇。首先,相關法律將通報批評與警告等行政處罰種類同時設置在法律責任一章。《行政處罰法》第八條以列舉的方式規定了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營業執照;行政拘留六種。雖然沒有通報批評,但該條第(七)款以兜底的形式明確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也就是說,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還可以將通報批評作為行政處罰措施設置在罰則中。例如,《審計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被審計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的,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的,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由審計機關責令改正,可以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責任。原《統計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統計調查對像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可以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上述兩部法律都在罰則中都將通報批評作為行政處罰措施,明確了通報批評屬於申誡罰範疇的行政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