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中最應該避免的三大雷區

  遇到真愛是一種什麼感覺?有人說是花容月下的親密無間,有人說是情話綿綿無絕期的浪漫……總之就是一切美好的體驗。一旦是出現爭吵,出現矛盾,這段感情就意味著走到了盡頭,意味著不是“真愛”了。

  愛情中兩個人之前的親密關係,也是有周期的,會經歷過甜蜜、平淡甚至是爭吵,矛盾衝突,這些都是正常穩定的親密關係的必經歷程。不是找到那個對的人,就一定可以一生幸福。不是等到那個靈魂相契的人,就能一勞永逸。遇見的每一個人,都是愛情的開始,更重要的是學會如何經營。

  1.感情中最忌諱說“我是為你好….”

  我們在愛情中常常會以愛之名,做著對方可能並不看好的事情。你以為是為對方好,所以替他做了什麼決定;你認為是為對方好,所以幫他做了他可能並不想做的事情……你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你忽略了一件事,這些都是你認為,而沒有問他究竟是不是真的想。愛一個人,最應該做的是接納愛他的全部,是一個完完整整的人。

  你說我們已經是最親密的人了,還要分的這麼清楚嗎?當然,即便是在親密關係再怎麼親切,尊重一個人的想法,保持人格上的獨立,才是給予對方最大的支持,才是能付出的最完整的愛。不要再以愛之名,做那些“我是為他好”的事情了,這個你所謂的愛,其實不過是一種綁架。時間久了,任何人都會受不了的。

  2. 避免“你應該……”這樣的思維

  我在外面受了委屈,心情不順,你應該哄我開心;在我有任性、不講理的時候,你應該理解我,包容我偶爾的小任性;吵架後,你應該先認錯,先主動求和好;甚至是下班後回到家,口渴了,你應該給我遞過來一杯水;總之,不論什麼時候,你都應該做到我心理預期的那樣,否則,那就是不夠愛,不夠專一。要知道,感情中愛一個容易,但為一個人改變很難。

  他可能是真的愛你,但你要他改變他原本已經習慣的方式,去按照你的喜好來做的時候,這恐怕沒幾個人能真正做到。期待感過強,也是一種不健康的心理暗示。期待感過強的人,很難在生活中達到自己的心理預期,自然也就無法感受到親密關係的幸福感。試問,一個長期得不到幸福體驗的人如何才能經營一段長久的愛情?

  3.總拿對方跟別人比較是最不明智的做法

  每當我們感情遇到矛盾,不順心的時候,我們總是會感慨為什麼當初找了這樣一個人,為什麼他沒有那誰誰家的男朋友那麼好,為什麼他一點也學不會別人家的老公那樣溫柔、體貼,不知道讓著我……

  似乎別人的感情狀況,在我們眼中總是幸福且美好的。別人家的老公,在我們眼中,總是那麼完美,可望而不可得。其實,每個人都有每個人不同的戀愛相處模式。你看到的別人的幸福只是表面上,容易被看到的。而那些他們之間的問題衝突,是隱藏在你看不見的時刻。你的看不到,不代表不存在。

  感情中的雙方,都有屬於自己的一把丈量幸福的標尺,你只需要掌握好自己的那一把,別人的,不一定適合你。幸福的感情,沒有捷徑,只有經營。就像孫燕姿在一首歌裡頭唱著那樣:“爭吵過後,還是想要愛你的衝動。”而關係穩定的關鍵之一確實也是如此。

  幸福的感情,不是不會吵架,不是不會有矛盾。我們會爭吵,但是爭吵過後,還是想和對方一起生活,想和Ta一起好好走向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