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和他的妻子是同事,在同一個辦公室工作。那時候小林不開竅,是妻子主動追他的。別人都覺得他們挺合適的,糊里糊塗就結了婚。小林愛寫東西,週末常出去和朋友們聊天,老婆就帶著孩子回娘家。妻子挺支持他的,老問他一篇文章能賣多少錢。小林覺得老婆這麼愛錢,實在太庸俗了。
小玲比小林小14歲,認識那年才20歲,是跳舞的。她長得漂亮,一開始性格特別溫柔,他們在一起總有說不完的話。說實話,小林愛上她的時候,根本就沒來得及想到自己的處境,也沒想到後面的事情會這麼麻煩。小林的妻子不知怎麼對這事就有了察覺,她也不直說,就老讓孩子跟著小林。趕上過節,她就拉著小林到處走親戚,以前不怎麼走動的親朋好友家,現在她都拉著他去。
小林總不能帶著孩子去見小玲吧?沒辦法,只能跟小玲解釋:工作太忙。小玲開始挺體諒,後來就不行了,在電話裡哭得昏天黑地的,說他不愛她,說他騙她。其實為了讓她考學,小林悄悄給她存了一些錢,存摺上寫的就是她的名字。後來小林的老婆翻出了這張存摺,他們打了一架,吵得特別傷心。這些,小玲哪知道啊!小玲讓小林離婚,但是小林不是不想離,可現實問題太多了:孩子怎麼辦?同事會怎麼看?他們家原來是單位裡的“五好家庭”啊。他媽他爸、她媽她爸都饒不了他,親朋好友就更別說了!而且,小林在事業上剛做出點成績來,提了研究室的副主任,這一鬧,工作也受很大影響。一想到離婚,他的頭都大了。
有人說在男性的一生當中,他們在心靈上總會渴望得到兩種類型的女人,一種是聖母型的,慈祥、賢惠;一種是仙女型的,浪漫、嬌豔。找到“聖母”的,可能還要去找“仙女”,找到“仙女”的,還會去尋找“聖母”。就這兩種外遇類型的男性而言,他們離婚的可能性較小。他們一般不會採取破與立的方式去獲得另一類女人的愛。否則,他們就會陷入愛—–結婚—–外遇(愛)的泥潭。另外,還有些人只是想通過外遇而獵取婚外的美色,以滿足他們膨脹的佔有欲。這些人就更不會拿婚姻作賭注。
從婚姻的角度看,離婚對當事人都是一個非常沉重的打擊,不論你是否願意這樣。當外遇暴露或外遇發展到情人要求結婚的時候,離婚與再婚的問題就會突現在外遇面前。在這個時候,他們內心的矛盾衝突會非常激烈,甚至會使一些人痛苦不堪。由於社會道德、社會輿論、社會責任和家庭義務等因素的強大作用,由於離婚本身可能會對當事人、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員的心靈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甚至於造成嚴重的傷害,所以,在面對抉擇的時候,他們可能會收回承諾,退回到相對安全的但也很溫暖的愛人的懷抱裡。
對於像小林這樣處於“花季”年齡的已婚男性,在社會生活中難免會因美色而心動,因愛而癡狂。在這種時候,最重要的就是反省一下自己,如果你的愛情之火已經徹底熄滅,那這是再次點燃生命火光的好徵兆。但是,如果不是這樣,那就需要對婚姻進行分析,尋找激起婚內浪漫之愛的方法,並將對另類女性的渴望限定在一定的不傷害他人的範圍之內。在可能發生婚外戀情的時候,要想想這種情況會對自己及他人帶來什麼樣的後果。如果你根本就沒有想離婚,那麼你最好退回到原點,免去不必要的煩惱與痛苦,也不至於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