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二十三歲的時候愛上了一個有家室的男人。他是我父親的戰友,我一直稱呼他為李叔叔。李叔叔對我有養育之恩。我的母親早逝,父親也在我十歲時因一場意外離開了我。
愛上不能愛的人我滿心苦澀1
是李叔叔收留了我,他不但供我吃穿,還出錢讓我讀完大學,最後又偷偷買了一所房子給我。為此,他的妻子十分嫉妒我。雖然買房子的事她並不知道,可她卻忌恨他的丈夫平時對我好的過了火。所以,常常用言語奚落我。這也是我搬出他家的原因。
愛上不能愛的人我滿心苦澀2
我是在一個醉酒的夜晚對李叔叔表白的,那天,我對他說出了我的愛,還說我願意做他的情人。他聽後什麼也沒有說,只是輕輕地嘆息,然後又吻了我的額頭,幫我蓋上被子,就離開了我的家。
愛上不能愛的人我滿心苦澀3
對於他的離開我心有不甘,我想名副其實成為他的情人,這樣我就不欠他的了。後來他接受了我,卻始終不要我的身體,只要我的愛情。他說如果我碰到自己的愛情,就離開他。但我真的愛了,他又受不了。
王輝就曾經瘋狂地追求過我,他是我的同事,有段時間他每天都捧著不同的鮮花在樓下等待我的愛情,他說希望我有一個新的開始。李叔叔知道了這件事,就花了很長的時間陪我,我們一起去了馬爾代夫。
旅遊回來後我發現愛我的男同事看我的眼光變了,他的眼神裡充滿了鄙夷。而且公司里傳遍了我做情人的事實。這讓我很受打擊。
就連我最敬愛的主管都看不下去了,將我辭退了。那天晚上,李叔叔過來接我,當我將東西放進車廂時,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放聲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