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的印像中,性生活質量是影響到婚姻質量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情況果真是這樣的嗎?從這項調查的結果看,有些女性顯然對此持有不同的看法。雖然不少人認為性的確是婚姻的一個重要理由,但性對於婚姻並不一定是最重要的;有的女性甚至認為同婚姻分開的性活動才更輕鬆。
性是婚姻的重要理由
“愛的基礎是生理需要,是本能的宣洩。我很同意上大學時一位外教的觀點,我問過她,結婚對她意味著什麼,她說:sex(性)。”
“我和他談戀愛反反复复,他對人感情真摯,但是很容易轉移。
後來有一段時間,他做那事時不成了。我幫他弄半天才能弄起來。
他對我有依賴感,覺得在性上我行他不行。後來他終於下決心和我結婚,我想和這個有一點關係。”
一位做酒店服務工作的女性也認為性活動與婚姻願望有關,但卻是一種完全不同的邏輯,她是從對身邊女友們的觀察中得出這種看法的:“瘋過的女孩都想結婚。”她說自己先後交過好幾個男友,其中最長的一個異性朋友持續了四年時間,她認為,“人年輕的時候該玩玩,該見的都見了之後,就該定下來了。”她承認自己玩過之後想過結婚,“21、22歲那段時間特別想結婚。”
性對於婚姻並不一定是最重要的
有一種觀點認為,性的和諧是婚姻質量中最重要的因素,從我的調查來看,不盡然。在有的婚姻關係中,雙方性關係並不很好,但由於感情很好,婚姻質量仍然很高。
例如,有一位女性說婚後多年他的丈夫一直沒給過她性快樂,她一直靠自己解決;但同時她又說自己在感情上很滿足,因為她知道丈夫是真心對她好,她很願意同他白頭偕老。這就說明,對於一些婚姻的穩定和持久來說,性關係質量好壞並沒有決定性的意義。
有一位長期與丈夫兩地分居的女性說:“我們除了寒暑假幾乎沒有時間在一起,有一段我愛人真有點受不了了,那確實是對他身體的折磨。他在性這件事上嚴肅拘謹,很難想像和另一個女孩發生這種關係。所以只好自己解決。我們為此多次談到離婚問題,可談完誰都不做,不做就拖下來,兩人又好了。”
她還補充說:“在婚姻關係中,時間能起很大作用,時間能凝結下來一種綿長深幽的東西,不是一下子斬得斷的。”
一位四十多歲仍然獨身的女性十分渴望婚姻生活,並且認為性對於婚姻並不是絕對不可缺的:“我覺得人們說的不對,好像非要有性不可。有和諧的性生活當然很好,沒有也可以。”
她這樣描述自己孤寂的心情:“我最怕過節假日,家裡也沒個影子晃動,像個墳墓似的。每天下班,家裡也沒人等我,我也不急著見什麼人,這感覺很不好。雖然孔子說過’慎獨’,雖然獨處能做事,但老獨處也受不了。現在,我有時有意避開音樂和美麗的風景,怕觸動自己的孤獨感。我覺得自己挺可憐的。 ”當然,她對性與婚姻關係的觀點也許是“退而求其次”的觀點,但她的確是這樣看待這個問題的。
同婚姻分開的性才輕鬆
“性和婚姻分開,和長遠的考慮分開,才能輕鬆一點。這要雙方互相欣賞才行。重要的是親近感。有的人能說得來,但他碰你你就特別不樂意。”
一位離婚女性對婚內和婚外的性做了比較:“我們在離婚後還偶爾有性關係,作為情人。在婚內,每十次性生活我大約只有一次快感,在婚外,十次裡九次有快感。我想,這是因為在婚內性是義務,現在它是需要,是雙方共同的需要。他現在有一個固定的伴,他到我這裡來要背著那個女孩。他每半個月到一個月找我一次。”
一位單身女性持有這樣的觀點:“結婚不結婚不太重要,但要有性伴侶。”
父母的性生活對孩子的影響
有不少調查對象提到孩子對自己性生活的影響。一位女性這樣描述了她的經歷:“孩子老搗亂。有一次我們被上小學的女兒看到了,她哭了,說,你們幹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呢?我也沒法向女兒解釋,以後就改成(星期)一、三、五跟女兒睡,二、四、六跟愛人睡。女兒問我,你跟我和爸誰好,我說50%對50%,她不干,非要51 %不可。”
另一位女性講了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不要當著孩子的面擁抱接吻或躺在一起,有條件也盡量不要和孩子睡一間屋子,要不干著半截孩子醒了,太不好了,這是對人性的摧殘。”
在性與婚姻的關係方面,性肯定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但它並不像人們想像的那樣,是一個最重要和不可或缺的因素;至少對某些人不是。在比較“老派”的人們那裡,婚姻裡的性被當作可有可無的東西;在比較“新潮”的女性中,婚姻以外的性更有吸引力。二者殊途同歸,都把性與婚姻分開了。
可以預言,隨著社會風氣的進一步開化,以婚姻為性的唯一合法渠道的規範將越來越不具有約束力,在自由使用自己的肉體尋求快樂這個問題上的社會監控(福柯的“凝視”意象)會越來越弱,社會輿論對此也會越來越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