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上一個女演員說:我每一段情都是很轟烈的。不知道她對轟烈的定義,從節目中的前文後理看來,她所謂的轟烈是充滿暴力的。
相愛的時候,大家滿身齒痕,吵架的時候,也許是我摑你幾巴掌,你扯著我的頭髮。分手的時候,大家扭作一團,你變成獨眼龍,我變成鐵拐李,如此方休。
每個人都說自己要追求一段轟轟烈烈的戀愛,什麼才是轟烈?
為了一個女人,拋妻棄子虧空公款打劫銀行鋃鐺入獄,這不叫轟烈,這叫失常。為了一個男人,背叛父母離家出走下海伴舞割脈自殺與他同歸於盡,這不叫轟烈,這叫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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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得死去活來互相虐待嗜血成狂,以為愈暴力愈愛你,這不是轟烈而是暴力,應該去看精神科。
這些所謂轟烈不過是一聲響雷,從此聲沉,換不到餘音裊裊。
真正的轟烈,是你能夠與一個人長相廝守,無論外面的世界變成怎樣,無論身邊有多少誘惑,你有勇氣負擔責任和承諾。
即使有軟弱和懷疑的時刻,你會變得更堅定,你會盡你此生最大的努力來保護他和令他幸福,你捨不得動他一根頭髪,也不會讓別人動他一根頭髪。你們是如此轟烈,戰勝了光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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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或不愛
從前總是認為只有愛或不愛,現在才知道,除了愛或不愛,還有其他。不是不愛,也不是很愛,這才是大部分人的感情生活。
若你能找到一個你很愛他的人,這是你的福分。當你問起大部分人,尤其是男人,你問他們愛不愛身邊的女人,他們不會說不愛,也很難會說自己十分愛對方。
愛和不愛之間,還有很大的空間,有時候,甚至大得有點令人迷惘。
你有時覺得自己很愛他,有時又覺得自己不愛他。他不在身邊的時候,你會思念他,回味和他一起的那些美好日子。然而,當他在你身邊,你也許會想念著另一個人。
即使不是如此,你也會常常跟他吵嘴,你會嫌棄他這樣那樣,你會發覺他不適合你,你巴不得一個人生活。你有一陣子愛他愛得瘋了,覺得他什麼都好,又會有一陣子對他完全沒感覺,你不想親他,不想跟他擁抱。
到底你是愛他還是不愛?假如不愛,為什麼又會思念他?假如是愛,為什麼有時候又會沒有感覺,甚至想放棄?
不是只有愛或不愛的嗎?為什麼我們卻在愛與不愛之間惆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