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手淫是變態嗎?

  哈爾濱讀者關女士:我今年33歲。我有一個困惑的問題,因為我丈夫身體不太強壯,每月只能和我過一、二次性生活。相反,我的性慾卻比較強,希望1週就能滿足1次。因為丈夫不能滿足我,我只好以手淫獲得性滿足。可是有一天丈夫發現了,就和我大吵了一架,說我是“變態”。請問婚後手淫真的算不正常嗎?

  北京協和醫院秘尿外科李宏軍回答: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出現類似關女士這種性生活不和諧的狀況並不可怕。倘若夫妻間能及時發現問題、並通過對許多不利因素的調整,例如加強夫妻感情溝通、恢復身體健康狀況、減輕心理壓力和抑鬱等,多可自行恢復。

  我們應該認識到,手淫也是標準的性行為之一,女人偶爾為自己手淫而獲得性滿足是無可厚非的,當然不能算作是異常,也並非屬於“變態”。實際上,手淫具有獨立性行為的價值,與性交具有著同樣的生理反應。善加利用可以彌補不能進行夫妻性生活的缺憾,例如關女士在夫妻性生活不和諧狀態下進行的手淫就屬於這種情況。但同時我們也應該意識到,過分依賴手淫未免就會忽略丈夫在性生活中的主導地位,而傷及夫妻感情。因此,如果能夠讓自己在完全放鬆狀態下充分享受對方所帶來的性高潮豈不更可取!在此,建議關女士夫妻間還應彼此共同協調努力,相互增進理解。

  對於長期不能改善性和諧狀況者,無論夫妻任何一方都應為性生活的不協調負一定的責任。一般來講,30歲以後的男人性要求和性能力在逐漸降低,而女方的性要求和性能力卻在逐漸增強。因此,類似關女士夫妻性生活中丈夫性交頻度減少而其要求卻強烈的主要原因也正在於此。這也是當今門診中為什麼許多丈夫因為難以滿足妻子的性要求而鬱鬱寡歡,並積極尋求醫療幫助的原因之一。作為妻子,還應該從性生活外多找找原因,有時,來自心理上的關懷比生理上的關懷更能彌補夫妻性生活中出現的“裂縫”。當丈夫實在“無能”完成性生活時,不妨可以暗示丈夫為了自己進行適當的手淫,也不失是一種良好的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