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界限感呢?
在婚姻或情感關係裡,需要區別什麼是你的情緒、想法?什麼又是伴侶的情緒、想法?在家庭親子關係當中,需要區別什麼是父母想要的?什麼又是孩子想要的?在工作團隊當中,需要區別什麼是你的責任?什麼又是他人的責任?
一個沒有界限的人將是混亂的,為別人承擔責任、過度掌控或順從、想要改變別人而感到無力和沮喪。一個缺乏界限的人,將會失去自我,注定他這一生將是不快樂、甚至悲慘的。
界限就像是標示出一個極限、範圍或邊緣的一些界線或事物,在心理層面,界限是對於自己與他人為不同個體的認知,因為這種的不同感,所以每個人是具有獨特且獨立的身份。它說出我們是什麼?不是什麼?會選擇什麼?不會選擇什麼?會忍受什麼?不會忍受什麼?會感受到什麼?不會感受到什麼?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想要什麼?不想要什麼?
一個沒有界限的人該這樣活出自身的獨特性:
1.為別人活,而不懂為自己活。
這樣的人沒有為自己活過,一生為父母、為朋友、為工作(病患)、為家庭(配偶、子女),活在別人的期望和要求當中(父母、老師、老闆、朋友、配偶) ,從來沒有認真想過自己想要什麼?自己真實的理想和願望是什麼?也總認為自己、自己想要的,都是不重要的。
他必定感到沮喪,因為他們一直做他們不願意或不喜歡的事,他們也感到怨恨,對掌控他的人感到怨恨,覺得自己沒有選擇的餘地。這樣的人缺乏自我認同,自我身份混淆,不知道為誰而活,無法認清自己是誰、別人是誰,是自己想要的或是別人想要的。
你需要:開始為自己、自己的人生負責任,從別人的期望中走出來,知道你想要什麼?想做什麼?
2.被人控制,而不懂自我尊重。
這樣的人容易被人所控製或傷害,沒有能力去限制別人對於自己的傷害(身體上、情感上),不懂得保護和尊重自己。常常太依賴或順從別人,以致他們不能對別人設限,而感到痛苦、羞辱。
你需要:尊重自己的身體和情感,主張你應有的權利,拒絕從別人來的傷害、虐待。
3.為別人負責,而不懂為自己負責。
這樣的人常為別人的感覺負責,害怕別人生氣、傷心或失望。又常為了討好對方,過度在乎對方的感覺,反而忽略自己的感覺或失去控制。他常常感到罪惡感,覺得都是自己的不對、或做得不夠好。
你需要:分開這是你的或是對方的情緒。讓別人為他人自己的情緒負責,你為自己的感覺負責,避免受別人情緒的控制。
4.失去控制,而不懂掌握自己。
這樣的人將生活及生命的控制權和選擇權交給別人,變得無法掌握自己。過度依賴別人,害怕做決定,由別人為他做決定,或要別人為他負責。覺得必須做到別人要求的每件事,讓別人控制我們的生命和選擇。常常感到恐慌,無法控制自己,和否認(推卸)自己的責任、認為自己是沒有選擇的。
你需要:為自己做出選擇、決定,並為自己所做的選擇和決定的後果負責任。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掌握自己的生活,而不需要為別人的行為負責。
在我們的文化中,更多的時候,我們會選擇壓抑自己的需求,更多地為他人著想,這意味著,我們讓出更多主動權給他人,同時我們又不能好好地照顧自己,但是沒關係,從現在開始,我們開始有這樣的一個意識,學著去傾聽內心的聲音,學著去表達自己,這個過程,我們可以給予自己多些時間,多些嘗試的機會,總有一天,我們也能妥善地發出自己的生命,活出自己的獨特性。